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毽球比赛基本规则
2022-02-09 16:40:40 7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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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12.1 毽球比赛场地与器材

    (1)比赛场地:采用羽毛场双打场地,长11.88米,宽6.1米。场地上空6米以内(由地面计算)和场地四周2米以内不得有障碍物。

    (2)界线:比赛场地应画出清晰的界限,线宽4厘米,线的宽度包括在场地面积之内。较长的两条边界叫边线,较短的叫端线。连接场地两边线的中点与端线平行的的线叫中线。中线将场地分为均等的的两个场区。在中线两侧各画一条与中线平行的线叫限制线(此线包括在限制区内),限制线的两端是无限延长的。中线中点至限制线外缘(远离中线端)的距离为198厘米。

    (3)发球区:距两端线中点两侧各1 米处,向场外各画一条长20厘米的短线叫发球区线(此线不包括在发球区内),发球区线距端线4厘米,并与端线垂直。发球区线向后无限延长的区域叫发球区。

    (4)球网

    (1)球网的规格:球网长7米,宽76厘米,网孔面积为2平方厘米。球网上下沿缝有4厘米宽的双层白布,用绳穿起,将球网挂在网柱上。球网须位于中线的垂直上面内。球网为深棕色。网柱安装在中线延长线上,距边线至少45厘米,网柱不得存在安全隐患。

    (2)球网的高度:球网高度是指球网的中部顶端距地面的垂直高度。男子比赛的球网高度为160厘米,女子比赛的球网高度为150厘米,混合双人比赛的球网高度为160厘米。球网的两端距地面的垂直高度必须相等,球网两端的高度与中间的高度相差不得超过2厘米。

    (3)标志带:在球网的两端,垂直于边线和中线交接处,各系有一条宽4厘米,长76厘米的白色标志带,标志带是球网的一部分。

    (4)标志杆:在标志带外侧系有两根有韧性的标志杆。标志杆由玻璃纤维或类似的材料制

    成。标志杆长1.20米,直径1厘米,应高出球网上沿44厘米,杆上画有10厘米长的红白相间的格纹。两根标志杆分别设置在标志带外沿球网的不同侧面,标志杆在场区外。

    (5)  毽球:毽球由毽毛、毽垫等构成。毽毛为桃红色,由鹅细制成,4支毽毛成十字形插在毛管内,每支毽毛宽3.20-3.50厘米。毽垫直径3.80-4厘米,厚1.30-1.50厘米。毛管高

    2.50厘米。毽球的高度为13-15厘米。毽球的重量为13-15克。

    7.12.2 参赛人员

    (1)组成:每支参赛队由领带(1人)、教练员(1人)、队医(1人)与队员构成。三人赛参赛队员为6人,上场队员为3人,其中1人为场上队长,(左臂应佩戴明显标志)。双人赛参赛队员为2人,其中1人为场上队长,(左臂应佩戴明显标志)。单人赛参赛队员为1人。

    (2)规定:抽签前,各队应将参赛队员(包括替补队员)的姓名、号码登记在记分表上。未登记的队员不得参加比赛。参赛队员名单经确认后不得更换·比赛期间,教练员、替补队员和队医应坐在指定的球队席区。三人比赛中,允许教练员、同队替补队员及队医共5人坐在球队席区·其他比赛中,只允许1名教练员与此1名队医坐在球队席区。

    (3)位置

    (1)站位:双方队员必须站在本方场区内。三人赛中,站在靠近球网的两名队员从左至右分别为3号位和2号位队员,靠近端线的队员为1号队员。场上队员的位置必须与登记的轮转顺序相符合。

    (2) 发球位置:发球时,所有队员不得有掩护动作。

    三人赛发球时,发球区线向场内延长的区域为无队员区。球发出后,双方队员可以在本方场区内任意交换位置。

    双人赛时应由登记在位置表上的1号位队员先发球,发出的球应落在对方场区内。

    (3)三人赛接发球位置

    (2号队员与3号队员至少有一只脚的一部分比1号队员的脚距中线更近。

    (2号队员与3号队员至少有一只脚的一部分比1号队员的双脚距右边线或左边线更近。

    (4)三人赛的轮转顺序

    每局开始,由获得发球权一方位于1号位的队员发球。比赛开始后,某队取得发球权时,队员位置须按顺时针方向依次轮转。(图7-10-15)

    新的一局开始前,可以变换本队队员的场上位置。每局比赛结束前,队员的轮转顺序不得调换(换人产生的变化除外)。

    7.12.3 毽球通则

    (1)比赛项目:踵球比赛设男女三人赛、双人赛、单人赛以及男女混合双人赛。

    (2)  一场比赛:一场比赛采用三局两胜制,先胜两局为胜一场,若各胜一局,第三局则为决胜局比赛。

    图7-10-15 三人赛轮转顺序


    7.13 毽球期末考核标准


    7.13.1 第一学期考核方法

    总评成绩(100%)=平时成绩(30%)+期末技评(50%)+体质测试(20%)

    平时成绩(30%)=平时表现、出勤率(20%)+阶段测试(10%)

    期末技评(50%)=踢球考核:达标(40分)+技评(10分)相结合的考评

    7.13.1.1 期末技评考核细则:(50分)

    (1)踢球定量细则(40分):

    方法:听到统一开始口令,学生开始运用单双脚连续踢球,时间为一分钟,可给予二次考试机会,前后间隔为一周,取最好一次成绩。踢球数按表(7-13-1)计分,满分40分;

    具体记分表(7-13-1):

    (2)踢球技评细则(10分):根据踢球技术、动作质量和控球能力来评定。

    技评细则(10 分):9 -10 分:动作正确、协调,踢球高度适当、到位,双脚交换自然协调。

    8—9 分:动作正确、协调,踢球部位较为适当、基本到位,双脚交换自然。

    7—8分:动作基本正确、协调,踢球部位较为适当、基本到位。

    6—7分:动作基本正确、协调,踢球部位不太稳定但基本能到位。

    6 分以下:动作基本正确、协调,踢球部位不好、不太稳定,常不到位而踢飞球。

    7.13.1.2 学习过程考核细则:(30分)

    教师根据上课及参与活动中,对学生参与活动积极性、学习态度和上课出勤率考虑。

    刷卡或考勤缺一次日3分;早退、迟到一次日1分;无假条请病假、事假一次日1分依次类推,学期末累计;阶段测试则根据阶段测试结果进行成绩赋分。每学期无故不出勤次数多于4次者,总成绩为不及格。

    7.13.1.3 体质健康测试:(20 分)

    学年的第一学期,每个学生规定的体质健康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20%。

    7.13.2 第二学期考核方法

    总评成绩(100%)=平时成绩(30%)+期末技评(40%)+毽球理论测试(20%)+素质测试(10%)

    平时成绩(30%)=平时表现、出勤率(20%)+阶段测试(10%)

    期末技评(40%)=发球考核:达标(35分)+比赛(5分)相结合的考评

    7.13.2.1 实践考核细则:(40 分)

    (1)发球细则(35分):

    方法:听到统一开始口令,学生从场地一侧发球区开始运用低点或高点向对面场地发球,每人可连续发球10个,发出的球必须是一次有效球和有质量的球,发球数按表(7-13-2)计分,定量和定性评价满分40分;

    具体记分表(7-13-2):

    (2)发球技术评定(5分):根据发球数量、动作质量和控球能力来评定。

    7.13.2.2 学习过程考核细则:(30分)

    教师根据上课及参与活动中,对学生参与积极性、学习态度和上课出勤率考虑。

    刷卡或考勤缺一次扣3分,早退、迟到一次扣1分,无假条请病假事假一次扣半分依次类推,学期末累计;阶段测试则根据阶段测试结果进行成绩赋分。一学期无故不出勤次数多于4次者,总成绩为不及格。

    毽球教学比赛(10分):可根据个人或团体比赛来评定。

    个人:第1-6名加10分,第7-12名加8分,第13-20名加6分。团体:第1-3名加10分,第4-6名加8分,第7-9名加6分。凡比赛参加者(包括组织者和裁判员)但无名次的根据情况加教学比赛鼓励分5分,未参加教学比赛者为0分也无加分。(个人或团体有名次的取其一最高名次加分)

    注:凡参加个人或团体比赛者在教学比赛中,以比赛最高的名次附加分。

    7.13.2.3 毽球理论考核:(20 分)

    学年的第二学期,每个学生的毽球专项理论考试占总成绩的20%。

    7.13.2.4 素质测试:(10分)

    素质测试内容可根据部门的重点安排内容进行测试。

    (3)决胜局:决胜局开始前,正裁判员召集双方队长重新选择场区或球权。决胜局比赛中,任何一人先得10分(三人赛)或8分(双人赛或单人赛)时两队应交换场区。交换场区时,不得进行场外指导。交换场区后,双方队员的轮转位置不得变换。

    (4)比赛得分、局分和计胜方法

    1)比赛采用每球得分制,得分即获发球权。不论发球权在何方,胜一球即得1分。

    2)三人赛按每局21分计算,最高比分为29分;其他各项比赛按每局15分计算,最高比分为21分。先得21分(三人赛)或15分(双人赛、单人赛)的队,并至少比对方队得多2分时,则为胜一局。

    (5)发球

    队员须站在本方发球区内,用于持球,将球抛起,用脚踢向对方场区,使比赛进行。发球队员必须在发球区内发球,在球发出后才能进入场区。

    1)三人赛中,取得发球权的一方须按位置表登记的顺序以顺时针方向轮转,轮转到1号位的队员发球。

    2)在正裁判员做出发球方向于势后,发球队员须在5秒内站在本方发球区内,作好发球准备。

    3)正裁判员吹哨允许发球后,发球队员须在5秒内将球发出。

    4)三人赛中,发球时发球方场内队员须按位置表上的顺序站位,在发球一瞬间保持静止状态,其余2名非发球队员不得站在发球区线向场内延长的区域内。发球时,同队队员不得有任何掩护动作。球发出后,可自由交换位置。

    (6)发球失误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即判为发球失误并失1 分,由对方发球:

    1)发球队员发球时,踏及端线、发球区线及其延长线;

    2)球未过网或触及标志杆;

    3)球从网下穿过;

    4)球从标志杆及其延长线以外区域过网,进入对方场区;

    5)球触及障碍物,或在进入对方场区前触及本队队员;

    6)球落在界外;

    7)正裁判员做出发球方向手势后,发球队员在5 秒内未到发球区。

    8)正裁判员吹哨允许发球后,发球队员在5 秒钟内未发出球;

    9)正裁判员呜哨后球坠落在本方场区或发球区。

    10)发于掩护,即发球瞬间,发球方队员未按规定位置站位或有意干扰对方视线。

    11)发球顺序错误,即未按照位置表上登记的发球顺序发球。

    (7)重新发球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须重新发球:

    1)在比赛进行中,球挂在网上(最后一次击球挂网除外);

    2)在比赛进行中,踵毛和踵垫在飞行时脱离;

    3)在裁判员呜哨之前发球;

    4)在比赛进行中,他人或物品进入场区。

    5)双方都犯规。

    (8)接发球

    1)接发球方队员应按位置表上的对应号站于比赛场区内。

    2)接发球在限制区内向发球方完成进攻性击球为拦击发球犯规。

    (9)击球

    比赛中队员与球的任何接触都视为击球。

    1)三人赛中在将球踢入对方场区前,在本方场区最多只能击球4 次。

    2)双人赛中在本方场区最多只能击球3次。

    3)单人赛中在本方场区最多只能击球2次

    4)每名队员只能连续击球2次。

    5)不得用手或臂击球(防守方第一次被动触球除外)。

    6) 进攻性击球:击球方将高于球网的球击入对方场区,即为进攻性击球。

    (10)击球犯规

    比赛进行中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即为击球犯规:

    1)持球:球明显停留在身体某一部位。

    2)连击:同一队员连续击球2次以上。

    3)过网击球或随球过网:队员在球网上方对方场区内击球为过网击球。队员在球网上方的本方场区内击球后的随球动作中,肢体的任何一部分进入对方场区为随球过网。

    4)手球:接球方第一次手臂被动触球外的手臂击球。

    5)   头球:进攻队员在限制区内主动用头进攻击球并进入对方场区( 防守队员在限制线内拦网时,头部无意识触球过网除外)。

    6)拦击发球:接发球时,当球高于球网,队员在限制区域内向发球方进攻性击球。

    (11)球的状态

    1) 死球:球触地或障碍物;裁判员呜哨间断比赛。

    2) 界外球:球触及界线以外的场地;球触及标志杆或球从标志杆及其延长线以外过网进入对方场区;球触及任何障碍物;球从网下空间进入对方场区。

    3)触网球:在比赛进行中,球触及两标志杆以内的球网,并进入对方场区为好球。

    (12)触网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即为触网犯规,并判失1分:

    1)比赛进行中,队员身体任何部位触及两标志杆以内的球网。

    2)比赛进行中,队员身体任何部位触及标志杆或标志杆以外的球网、网柱、网绳等其他物体后并影响比赛正常进行。

    (13)延误比赛:某队拖延比赛正常进行称为延误比赛。

    出现以下情况均为延误比赛:

    1)比赛队无故迟到15分钟,视为弃权。

    2)无故停止比赛5 分钟,经劝告无效,判该队负一场。

    3)正裁判员第二次作出得分或发球权手势后5秒内,发球队员未进发球区,判该队失1分。

    4)正裁判员呜哨并作出允许发球手势后后5秒内,发球队员未将球发出,判该队失1分。

    5)队员受伤场上阵容不完整时,队员受伤处理时间3 分钟仍不能上场,判该队本局失利。

    6)换人时间超过15秒。

    7)暂停时间超过3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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