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术运动竞赛
(1)各项目比赛的满分为(10)00分(不含创新难度分),其中动作质量的分值为(5)00分、演练水平的分值(3)00分、难度的分值为200分(包括动作难度分值140分和连接难度分值0.60分)。
(2)A组评分裁判员根据运动员演练时出现的动作错误和其他错误进行扣分。
(3)B组评分裁判员和裁判长根据运动员整套动作的演练评定等级分,并对不符合编排要求的内容进行扣分。
(4)C组评分裁判员根据运动员现场动作难度和连接难度的完成情况进行评定。
1.动作质量
动作与规格要求不符,每出现一次扣0.10分;其他错误每出现一次扣0.10~0.30分。
2.演练水平
演练水平的评分,包括演练水平等级分的评定和编排扣分。
(1)演练水平等级分的评定
演练水平等级分的评分标准:按劲力、协调、节奏、风格、配乐的评分标准分为3档9级,其中(3)00~(2)51分为好、(2)50~(1)91分为一般、(1)90~(1)01分为不好。
(2)编排扣分
运动员完成的套路与编排要求的内容不符,每出现次扣0.10~0.20分。
3.难度
(1)动作难度
①完成一个A级动作难度计0.20分,完成一个B级动作难度计0.30分,完成一个C级动作难度计0.40分。动作难度的累计分如超过(1)40分,则按(1)40分计算。
②每个动作难度的分值只计算一次。作为降分处理的难度动作,只能编排在难度动作
中的最后一个。
③动作难度不符合要求,则不计算动作难度分。
(2)连接难度
①完成一个A级连接难度计0.05分,完成一个B级连接难度计0.10分,完成一个C级连接难度计0.15分,完成一个D级连接难度计0.20分。连接难度的累计分如超过0.60分,则按0.60分计算。
②每个连接难度的分值只计算一次。作为降分处理的连接动作,只能与最后一个可连接的难度动作相连接。
③连接难度不符合要求,则不计算连接难度分。
(3)创新难度加分
①完成一个创新的B级动作难度(含连接难度)加0.10分,完成一个创新的C级动作难度(含连接难度)加0.15分、完成一个创新的超C级动作难度加0.20分。
②动作完成与鉴定的创新难度不符,不予加分。
(1)各项目比赛的满分为(10)00分,其中动作质量的分值为(5)00分、演练水平的分值为(5)00分。
(2)A组评分裁判员根据运动员演练时出现的动作错误和其他错误进行扣分。
(3)B组评分裁判员和裁判长根据运动员整套动作的演练评定等级分,并对不符合编排要求的内容进行扣分。
1.动作质量
动作与规格要求不符,每出现一次扣0.10分;其他错误每出现一次扣0.10~0.30分。
2.演练水平
演练水平的评分,包括演练水平等级分的评定和编排扣分。
(1)演练水平等级分的评定
演练水平等级分的评分标准;按劲力、协调、节奏、风格、配乐的评分标准分为3档9级,其中(5)00~(4)21分为好、(4)20~(3)01分为一般、(3)00~(1)51分为不好。
(2)编排扣分
运动员完成的套路与编排要求的内容不符,每出现一次扣分0.10~0.20分。
(1)各项目比赛的满分为(10)00分,其中动作质量的分值为(5)00分、演练水平的分值为(5)00分。
(2)A组评分裁判员根据运动员演练时出现的动作错误和其他错误进行扣分。
(3)B组评分裁判员和裁判长根据运动员整套动作的演练评定等级分。
1.动作质量
动作与规格要求不符,每出现一次扣0.10分;其他错误每出现一次扣0.10~0.30分。
2.演练水平
演练水平等级分的评分标准:按劲力、协调、节奏、风格、配乐的评分标准分为3档9级,其中(5)00~(4)21分为好、(4)20~(3)01分为一般、(3)00~(1)51分为不好。
3.对所示分数的要求
A组、B组与C组评分裁判员和裁判长所示分数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动作质量应得分、演练水平应得分和难度应得分之和,即为运动员的应得分。
1.动作质量应得分
A组3名评分裁判员中,至少2名对运动员演练时出现的不符合规格要求的动作或其他错误内容同时确认时,按照其扣分标准进行扣分,累计所扣分数为动作质量应扣分,动作质
量分值减去动作质量应扣分,即为动作质量得分。
2.演练水平应得分
B组3名评分裁判员和裁判长对运动员整套动作的演练评定等级分,取中间两个分数的
平均值为演练水平等级分等级分取到小数点后两位数,两位数之后的数字无效。
B组3名评分裁判员和裁判长中,至少2名对运动员演练时出现的不符合编排要求的内容同时确认时,按照其扣分标准进行扣分,累计所扣分数为编排扣分。
演练水平等级分减去编排扣分,即为演练水平应得分。
3.难度应得分
C组3名评分裁判员中,至少2名对运动员完成的动作难度或连接难度同时确认时,按照其难度分值进行加分累计所加分数为难度应得分。
动作质量应得分和演练水平应得分之和,即为运动员(团队)的应得分。
1.动作质量应得分
A组3名评分裁判员中,至少2名对运动员(队)演练时出现的不符合规格要求的动作或其他错误内容同时确认时、按照其扣分标准进行扣分,累计所扣分数为动作质量应扣分。
动作质量分值减去动作质量应扣分,即为动作质量应得分。
2.演练水平应得分
B组3名评分裁判员和裁判长对运动员(队)整套动作的演练评定等级分,取中间两个分数的平均值为演练水平等级分。等级分取到小数点后两位数,两位数之后的数字无效。
B组3名评分裁判员和裁判长中,至少2名对运动员(队)演练时出现的不符合编排要求的内容同时确认时,按照其扣分准标进行扣分,累计所扣分数为编排扣分。
演练水平等级分减去编排扣分,即为演练水平应得分。
3.传统项目
动作质量应得分和演练水平应得分之和,即为运动员的应得分。
(1)动作质量应得分
A组3名评分裁判员对运动员演练时出现的动作错误和其他错误,按照其扣分标准进行
扣分,3人所扣分数的平均值为动作质量应扣分。动作质量应扣分取到小数点后两位数,两
位数之后的数字无效。
动作质量的分值减去动作质量应扣分,即为动作质量应得分。
(2)演练水平应得分
B组3名评分裁判员和裁判长对运动员整套动作的演练评定等级分、取中间两个分数的平均值为演练水平应得分。演练水平应得分取到小数点后两位数,两位数之后的数字无效。
(一)自选项目
裁判长从运动员的应得分中减去“裁判长的扣分”,加上“创新难度的加分”,即为运动员的最后得分。
(二)规定、对练、传统和集体项目
裁判长从运动员的应得分中减去“裁判长的扣分”,即为运动员的最后得分。
(1)裁判长执行对完成的创新难度的加分。
(2)裁判长执行对套路完成时间不足或超出规定的扣分。
①自选项目
长拳、南拳、剑术、刀术、枪术、棍术、南刀、南棍及对练套路,不足规定时间在2秒钟以内者(含2秒钟)扣0.10分,在2秒钟以上至4秒钟以内者(含4秒钟)扣0.20分,依次类推。
太极拳、太极剑套路,不足或超出规定时间在5秒钟以内者(含5秒钟)扣0.10分,在5秒钟以上至10秒钟以内者(含10秒钟)扣0.20分,此次类推。
②集体项目
不足或超出规定时间在5秒钟以内者(含5秒钟)扣0.10分,在5秒钟以上至10秒钟以内者(含10秒钟)扣0.20分,依此类推。
(3)由于某种不可预见的原因(诸如场馆原因、计分系统受损等),致使比赛开始后暂
时中断、运动员无法继续演练比赛套路时,视具体情况,经裁判长允许后可接做或重做一次,不予扣分。接做应在恢复正常比赛秩序后5分钟内在套路中断处开始继续演练,重做应安排在该组最后一名上场。如该组最后一名运动员重做,应在恢复正常比赛秩序后5分钟内重新开始演练。
(4)如裁判员在评分中出现明显不合理的现象或明显错误时,在示出运动员的最后得分前,裁判长经总裁判长同意后可做适当调整。
(1)可用方法 可以使用武术的各种拳法、腿法和摔法。
(2)禁用方法
①用头、肘、膝和反关节等技法攻击对方。
②用迫使对方头部先着地的摔法;有意砸压对方。
③用任何方法攻击倒地一方的头部。
(3)得分部位
头部、躯干、大腿。
(4)禁击部位
后脑、颈部、裆部。
(5)得分标准
①得2分。
a.一方下台,另一方得2分。
b.一方倒地,站立者得2分。
c.用腿法击中对方头部、躯干得2分。
d.用主动倒地的动作致使对方倒地,而自己顺势站立者,得2分。
e.一方被强制读秒一次,另一方得2分。
f.一方受警告一次,另一方得2分。
②得1分。
a.用拳法击中对方头部、躯干得1分。
b.用腿法击中对方大腿得1分。
c.运动员被指定进攻后达5秒钟仍不进攻时,另一方得1分。
d.一方主动倒地3秒钟不起立,另一方得1分(5)一方受劝告一次,另一方得1分。
③不得分。
a.方法不清楚,效果不明显,不得分。
b.双方下台,互不得分。
c.双方倒地,互不得分。
d.一方用方法主动倒地,另一方不得分。
e.抱缠时击中对方,不得分。
(6)犯规与罚则
①技术犯规。
a.消极搂抱对方。
b.背向对方逃跑。
c.处于不利状况时举手要求暂停。
d.有意拖延比赛时间。
e.上场不戴或有意吐落护齿、松脱护具。
f.比赛中对裁判员有不礼貌的行为或不服从裁判。
g.运动员相互抱缠超过2秒钟时不听从台上裁判员“分开”的口令。
②侵人犯规
a.在口令“开始”前或喊“停”后进攻对方。
b.击中对方禁击部位。
c.以禁用方法击中对方。
d.用方法故意致使对方受伤部位的伤情加重。
e.在“分开”口令后没有后撤即主动进攻对方。
③罚则。
a.每出现一次技术犯规,劝告一次。
b.每出现一次侵人犯规,警告一次。
c.侵人犯规达3次,取消该场比赛资格。
d.运动员故意伤人,取消其比赛资格,所有成绩出无效。
e.运动员使用违禁药物或局间休息时吸氧,取消比赛资格,所有成绩均无效。
(1)运动员倒地或下台时。
(2)运动员犯规受罚时。
(3)运动员被提示时。
(4)运动员受伤时。
(5)运动员主动倒地超过3秒钟时。
(6)运动员被指定进攻后达5秒钟仍不进攻时。
(7)运动员举手要求暂停时。
(8)裁判长纠正错判、漏判时。
(9)当场上出现问题或险情时。
(10)因灯光、场地、电子计分系统故障等客观原因影响比赛时。
(一)胜负评定
①优势胜利评定
a.比赛中,双方实力悬殊,判技术强者为该场胜方。
b.比赛中,一方被重击倒地不起达10秒钟,或虽能站立,但知觉失常,判另一方为该场胜方。
c.一场比赛中,一方被重击强制读秒达3次,判另一方为该场胜方。
d.一局比赛中,双方运动员得分相差达12分时,判得分多者为该场胜方。
②每局胜负评定
a.每局比赛结束时,依据边裁判员的评判结果,判定每局胜负。
b.一局比赛中,一方受重击被强制读秒2次,另一方为该局胜方。
c.一局比赛中,一方2次下台,另一方为该局胜方。
d.一局比赛中,双方运动员得分相同时,判主动进攻技术强者为该局胜方。
③每场胜负评定
a.一场比赛中,先胜两局者为该场胜方。
b.比赛中,运动员出现伤病,经医务监督员检查确认不能继续比赛者,判另一方为该场胜方。
c.比赛中因一方犯规,另一方诈伤,经医务监督员确诊后,判犯规一方为该场胜方。
d.因对方犯规而受伤,经医务监督员检查确认不能继续比赛者,为该场胜方,但不得参加后面所有场次的比赛。
(二)名次评定
1.个人名次评定
(1)淘汰赛时,直接产生名次。
(2)循环赛时,积分多者名次列前,若两人或两人以上积分相同时,按下列顺序排列名次:
①负局数少者列前;受警告少者列前;受劝告少者列前。
②体重轻者列前(以第一次称量体重为准)上述四种情况仍相同时,名次并列。
2.团体名次评定
(1)名次分。
①各级别录取前8名时,分别按9、7、6、3、2、1的得分计算。
②各级别录取前6名时,分别按7、5、4、3、21的得分计算。
(2)积分相同时的处理办法。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团体分数相同时,按下列顺序排列名次:
①按个人获得第1名多的队名次列前;相同时,按个人获得第2名多的队名次列前,依此类推。
②受警告少的队名次列前。
③受劝告少的队名次列前。
如以上几种情况仍相同时,名次并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