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6.1 竞赛性质
全国健美操锦标赛、全国健美操联赛、全国健美操冠军赛大众组比赛及各类健身健美操比赛。
8.1.6.2 参赛项目
男子单人,女子单人,(参赛人员资格不限)混双(1男1女)、3人(性别不限)集体赛:5~8人(性别不限)
8.1.6.3 竞赛内容
竞赛内容为符合规则及规程要求的自编成套动作比赛。
8.1.6.4 成套动作时间
计时由第一个可昕到的声音开始(包括提示音),到最后一个可昕到的声音结束。
8.1.6.5 比赛音乐
参赛队自备比赛音乐,并将音乐录制在高质量的CD光盘第一由;青年组每10秒24~26拍;中年组每10秒钟22~24拍。
8.1.6.6 比赛场地
比赛场地为:集体赛10米×10米,组合赛和明星赛7米×7米的健美操比赛地板或地毯,标记带为5 厘米的红色或黑色的带子,标记带为场地的一部分。
8.1.6.7 着装与仪容
运动员须穿适合运动的服装(如:背心,短袖和长袖的紧身服,上下连体、分体等服装均可)和全白色的运动鞋;着装整洁、美观、大方,不允许使用悬挂饰物如皮带、飘带和花边等。部准戴任何首饰和手表。女运动员的头发必须梳系于后,发不遮脸,允许化淡妆。
8.1.6.8 评分方法
根据国际体操联合会关于健美操运动的评分方法和要求,考虑到健身健美操的创编原则的总体要求,区别于竞技健美操对难度动作的要求,使之具备健身运动的特色,制订健身健美操评分方法。
比赛采取公开示分方法,裁判员评分精确到0.1分,运动员最后得分精确到0.01分。
1.艺术裁判评分
艺术裁判根据下列标准评价成套动作的创编:
(1)音乐(最多扣1分)。
①音乐不完整,没有开头或结尾。扣0.1~0.3分。
②音乐与动作的风格不符。扣0.1~0.3分。
③音乐的质量不好有杂音或音量不够。扣0.1~0.3分。
④前奏音乐超过1×8拍。 扣0.1分。
⑤成套音乐中所加“音效”破坏了原始旋律的优雅。 扣0.2分。
⑥音乐的速度不符合规定要求。 扣0.2分。
(2)成套动作创编(操化动作、过渡与连接、难度动作、配合与托举)(最多扣1分)。
①成套动作中如出现显示其他项目特征的动作或静止造型动作(4拍)。每次扣0.2分。
②成套动作中出现渲染暴力、枪战、宗教歧视、性爱等内容。 扣0.2分。
③成套动作中动作与动作之间的连接应合理、流畅,每集体出现1次不合理或不流畅。扣0.2分,例如:集体4拍以上的停顿。
④在依次做动作时任何一名运动员每出现一次超过1×8拍的停顿。 扣0.2分。
⑤在成套动作中运动员之间应有至少2次有接触的交流与配合动作。每少1次扣0.2分。
⑥在成套动作中如果出现难度动作时,只把这个动作视为整套动作中的一个普通动作,没有任何加分。如果组合赛和集体赛的青年组比赛出现超过0.3分(不含0.3分)以上的的难度和中年组超过0.2分(不含0.2分)以上难度动作以及明星赛比赛出现超过0.5分(不含0.5分)以上的难度动作时,每出现一次由裁判长扣0.2分。
⑦托举动作从开始到完成的时间不可超过2×8拍,否则扣0.2分。
(3)操化动作组合?(最多扣1分)。
①七种基本步伐在整套动作中安排不均匀扣0.2分。
②成套动作设计中必须包括七种健美操的基本步伐,每一种步伐应至少完成3次,每少1次扣0.1分,最多扣至0.5分。
③整套动作的操化动作数量不得少于12个八拍,每少一个八拍扣0.1分,最多扣至0.5分。
④成套动作中每 4个8拍动作应至少出现 1次方向或面的变化,否则每次扣 0.2分。
⑤操化动作组合除允许出现1次对称动作外不得重复出现,否则每出现1次扣0.2分。
⑥总体评价整套动作的操化动作应表现出复杂多样性,否则将扣0.1~0.5分。(4)队形与空间(最多扣1分)。
①成套动作没有安排“流动队形”,则扣0.2分。
②整套动作必须有5次不同的固定队形,如果每少一个队形扣0.2分。
③场地的使用必须完整、均衡,防止过多使用同一区域或偏台,根据情况扣0.1~0.3分。
④成套动作至少有4个方向移动,每少1个方向扣0.2分。
⑤成套动作至少应有2次空间变化,每少1次扣0.2分。(例如:跳起腾空为1次空间变化,从站立到地上回到站立也为1 次空间变化)
(5)表演(最多扣1分)。
①运动员必须通过高质量的动作完成给人留下干净、利落的印象,否则将扣0.1~0.5分。
②运动员必须表现出体能和动感,而非喊叫或唱歌,否则将扣0.1~0.5分。
③运动员在完成动作时有1、2次未能表现出热情、活力与自信,扣0.1分。
④运动员在完成动作时有3、4次未能表现出热情、活力与自信,扣0.2分。
⑤运动员在完成动作时有1I3 的时间未能表现出热情、活力与自信,扣0.3 分。
⑥运动员在完成动作时有1I2以上的时间未能表现出热情、活力与自信,扣0.4分。
⑦运动员在完成动作时有2I3以上的时间未能表现出热情、活力与自信,扣0.5分。
2.完成裁判评分
完成裁判的评分是对所有动作的完成情况进行评分,对于偏离完美完成的动作予以减分。
(1)技术技巧。
①身体的姿态和技术规范的评判:全部动作必须表现出正确的形态和身体的标准位置(自然标准状态,没有关节的过分伸展)。
②躯干、后背、骨盆的稳定性以及腹肌的收缩。
③上体的标准位置,颈部的姿态,肩与颈相对于脊椎的位置关系。
④双脚相对于躁关节和航关节的标准位置关系。
⑤全部关节的标准位置形态。
(2)强度。
①在2×8拍的时间内动作频率、速度及幅度一直处于低水平状态,每次扣0.1分。
②在完成成套动作过程中有4-5处动作降低了强度,扣0.2分。
③在完成成套动作过程中有6-7处动作降低了强度,扣0.3分。
④在完成成套动作过程中有一半动作降低了强度,扣0.4分。
⑤在完成成套动作中有一半以上动作降低了难度,扣0.5分。
(3)合拍。
一名或几名运动员的动作每出现一次与音乐节拍不相符,扣0.1 分·全套动作最多扣至0.5分。
(4)一致性(限于组合赛和集体赛)。
①集体中一名运动员落地时比其他运动员早,每次扣0.1分。
②集体中一名运动员动作组合中比其他人出手早,每次扣0.1分。
③集体中一名运动员转体早和失去平衡,每次扣0.1分。
④集体中一名运动员吸腿跳时角度不同,每次扣0.1分。
⑤集体中一名运动员转体早或先跨一步,每次扣0.1分。
(5) 完成裁判对以下四类的错误,根据错误情况予以减分。
①小错误:指稍偏离正确完成,扣0.1分。
②中错误:指明显偏离正确完成,扣0.2分。
③大错误:指较严重偏离正确完成,扣0.3分。
④严重错误:指严重偏离正确完成,扣0.4分。
⑤失误错误:指根本无法达到要求,无法清晰辨认身体位置,失去平衡等,扣0.5 分。
(6)基本步伐的要求。
①踏步:传统的低强度步伐,要求以脚尖一脚跟落地圆滑。
②后踢腿跑:相对于踏步是高强度动作,要求镜和膝在一条线上,脚在后。
③弹踢腿跳:低的膝关节和镜关节运动、伸展要有控制(不生硬)高强度。
④吸腿跳:上体(头至臀)正直吸腿,膝关节至少90°。 脚尖必须伸直正确的落地技术(脚尖过渡到脚跟),高、低或超低强度。
⑤踢腿跳:只在镜部运动前或侧(允许一些向外旋转)支撑腿可轻微弯屈踢起腿必须伸直(脚可蹦直或弯屈)高、低或超低强度。
⑥开合跳:分腿时,镜部外开,膝关节在同方向弯屈并腿时,脚可平行落地或外开并腿动作不可突然(要有控制)落地必须缓冲,高强度或超低强度(蹲)。
⑦弓步跳:上体(重心)必须在两腿之间,脚向前和平行(不能外翻)膝关节在主力腿的脚上面,幅度可变化如脚后跟不需要着地,高、低或超低冲击力。
(7)完成裁判的减分举例。
①不正确的身体标准位置,最多扣至0.5分。
②不正确下肢关节超过脚尖,例如:弓步时膝关节超过脚尖,扣 0.1 分。
③不正确的脚与膝的位置关系,扣0.1分。
④吸腿跳时大腿未达水平,扣0.1分。
⑤落地技术不正确,扣0.2分。
⑥无控制的膝关节屈伸,扣0.2 分。
⑦膝关节僵直,扣0.2分。
⑧弓步时两腿未平行,扣0.1分。
⑨手臂与手形位置不正确,每次扣0.1分。
⑩手臂与手的动作无控制,每次扣0.1分。
俯卧撑胸离地面大于10CM,最多扣0.3分。
做旋腿类与分切类难度动作时,脚蹭地,每次扣 0.2 分。
静力性力量不足:动作未能保持2秒,扣0.5分。
腾空动作时,一名运动员未能与其他同伴同时着地,每次扣 0.1 分。
操化动作时,一名运动员未能与其他同伴手形一致,每次扣 0.1 分。
转体动作时,一名运动员相对其他队员提 前打开身体、失去平衡或迈出多余步伐,每次扣0.1分。
吸腿跳时,一名运动员未能与其他同伴关节角度一致,每次扣 0.1 分。
完成难度动作时出现的错误每次扣0.1分~0.5分
3.特殊情况
①播放错音乐CD。
②由于音响设备出现的音乐问题。
③由于设备问题而出现的干扰——灯光,舞台,会场。
④其他任何异物进入比赛场地。
⑤运动员责任外的情况而引起的弃权。
⑥运动员在遇到以上情况发生时,应立刻停止做动作,成套动作结束后提出的抗议将不被接受。
⑦根据裁判长的决定,运动员在问题解决后可重做,原先分数无效。
上述情况以外的问题,将由高级裁判组根据情况解决。高级裁判组的决定为最后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