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比赛方式
方式A:一局制,即胜一局的队为胜一场。
某队先得1 5分,并同时超过对方2分的队为胜方。当比分14:14时,某一队领先2分为止。最高分限为17分,当比分16:16时,先得第17分的队即为胜队。
方式B:三局两胜制,即胜两局的队为胜一场。
前两局,先得12分的队为胜一局。决胜局采用每球得分制,先得12分,同时至少超过对方2分的队胜该局,当比分11:11时,比赛继续进行直至某队领先2分,没有最高分限制。
二、主要规则
(1)一个队只有2名队员,分别为1号和2号。国际排联正式比赛中不允许教练员进行指导。
(2)除裁判员特许外,队员必须赤脚。队员可以戴眼镜或太阳镜进行比赛。
(3)在不影响对方的情况下队员击球后可进入对方场区,如果与对方身体碰撞或干扰对方,则裁判员判罚对方得分或得球权。
(4)比赛中不允许换人。如果一名队员不能继续比赛,该队即为该场比赛的负方。
(5)两名队员可以随意站位,场上没有固定位置,无位置错误,但必须依次发球,如发球次序错误,则判对方发球。
(6)比赛中允许两名队员中的任何一名在成死球时请求裁判员对规则和规则的执行进行解释,请求裁判员允许换服装或器材、核对发球队员号码、检查网和球、整理场地界线、请求暂停等。
(7)每队在每局有4次暂停,可单独使用也可连续使用。每次暂停时间为30秒。
(8)在方式A的比赛中,比赛双方每积5分后,两队队员必须交换比赛场区,这时可休息30秒。在方式B的比赛中,双方每积4分后交换比赛场区,交换场区时没有休息时间。
(9)队员受伤可给予5分钟的恢复时间,但不能给予同一队员在一局比赛中多于两次的恢复时间。
(10)本方拦网触球后,只允许再触球两次。
(11)防重扣时,允许队员用上手传球,对“持球”的尺度可适当放宽。
(12)不允许张开手指用单手进行吊球,允许其他方式的吊球,但不得推、掷和携带球。
(13)在进攻性击球时,可以双手传球到对方场区,但传球时出球方向必须垂直于双肩连线。传给同伴的球除外。
(14)发球队员的同伴不许有意或无意地挡住接发球队员的视线,在对方的要求下必须让开。
(15)如一天比赛两场以上时,中间至少间隔1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