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能项目中的各项基本规则与单项项目的规则一致。
(2)除了全能项目之外,任何起跑犯规的运动员将被取消项目的比赛资格。
在全能比赛中,对第一次起跑犯规的运动员应给予警告。每项比赛只允许一次起跑犯规而运动员不被取消资格,之后每次起跑犯规的一名或多名运动员均被取消该项目的比赛资格。出现起跑犯规的情况后,助理发令员应当:
全能比赛中,将对第一次起跑犯规负有责任的一名或多名运动员警告,并在该运动员前举起黄牌,分别在各自分道的道次墩上作出相应的标志。同时,其他参加比赛的运动员也将被警告,并由一名或多名助理发令员在运动员前举起黄牌,以通知他们如果任何运动员再次起跑犯规将被取消比赛资格。如果再次发生起跑犯规,对起跑犯规负有责任的一名或多名运动员将被取消比赛资格,并在该运动员前举起红牌,分别在各自分道的道次墩上作出相应的标志。
在没有道次墩的情况下,应当使用基本通知系统(在对起跑犯规负有责任的运动员前举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