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常规赛四分钟的赛末点时,场上一方柔道运动员通过使用投技技术动作或寝技技术动作、连络技技术动作获得一个“技有(WAZAARI)”得分者取得比赛胜利;若在常规赛四分钟以内,场上一方柔道运动员通过使用投技技术动作或寝技技术动作、连络技技术动作,成功累计获得两个“技有(WAZAARI)”得分将取得本场比赛的胜利;若在常规赛四分钟截止时双方柔道运动员都通过使用投技技术动作或寝技技术动作、连络技技术动作各获得一个“技有(WAZAARI)”得分,双方柔道运动员都将进入“金分加时赛”来取得比赛的优胜,以此来判定比赛的胜利;若在常规赛四分钟期间,场上一方柔道运动员通过使用投技技术动作或寝技技术动作、连络技技术动作获得“一本(IPPION)”得分,将直接取得本场比赛的胜利。
1.“一本(IPPION)”。“一本(IPPION)”得分的评分标准是指使用的技术动作要包含速度、力量、背部大面积着地、高度技术性控制直到对方倒地四大方面,若倒地后连贯滚动没有停顿,受技者后背大面积着垫子,场上裁判员可以考虑给予施技方“一本(IPPION)”得分,若被摔倒的柔道运动员身体背部仅仅只有一侧,或者臀部滚动着垫子,视摔倒的情况而定,场上裁判员可以考虑给予场上施技柔道运动员“技有(WAZAARI)”得分。
(1)在比赛的常规赛或者金分加时赛过程中,若一方柔道运动员通过使用投技技术动作或寝技技术动作、连络技技术动作达到最高效能的进攻技术或者反攻技术把对方柔道运动员摔成背部着地,将给予施技方“一本(IPPION)”得分;
(2)在柔道常规赛中,若受技方为了避免施技方使用技术动作的成功,避免自身失分,在倒地时形成起桥姿势,应给予施技方“一本(IPPION)”得分。
2.“技有(WAZAARI)”。“技有(WAZAARI)”评分标准是按照“一本(IPPION)”评分标准的下一个档次来评判。
(1)柔道比赛中,若一方柔道运动员通过使用投技技术动作或寝技技术动作、连络技技术动作只达到速度、力量、背部着地、技术性控制直到对方倒地判分四大方面当中的其中一点,就只能判定施技方获得“技有(WAZAARI)”得分;
(2)若在比赛中一方柔道运动员通过使用投技技术动作或寝技技术动作、连络技技术动作让另一方柔道运动员在垫子上有间断性滚动,场上裁判可以根据赛况来判定是否给予施技方“技有(WAZAARI)”得分;
(3)在比赛中一方柔道运动员若使用投技技术动作或寝技技术动作、连络技技术动作可使受技方(另一方柔道运动员)双肘或者双手撑地、单肘、臀部着地、膝盖先着地、后背部立即着地或者单肘和单手一起撑在垫子上,场上裁判可判定施技方获得“技有(WAZAARI)”得分。
1.在比赛中,若施技方柔道运动员若采用双手挣脱对手抓握,将给予施技方指导处罚;
2.在比赛中,若一方柔道运动员采取抢手抓握,在正常抓握和积极进攻的情况下,最多可延迟至45秒钟,场上裁判员给予在比赛中使用抢手抓握柔道运动员指导处罚;
3.在比赛中,若一方柔道运动员使用手臂或手掌击打对方柔道运动员来做到挣脱抓握的目的,场上裁判可以给予挣脱抓握者指导处罚;
4.在赛中,若一方柔道运动员为了防止对方柔道运动员做技术动作,故意将对手或自己的底部衣襟拉出,场上裁判可以视比赛情况而定,做出是否给予故意将对手或自己的底部衣襟拉出柔道运动员指导处罚;
5.在比赛期间,一方柔道运动员故意护住自己的衣襟、衣领来阻挡对方柔道运动员的抓握,场上裁判员可以给予此名柔道运动员指导处罚;
6.在比赛中,若一方柔道运动员故意阻挡对方运动员地进攻,阻挡对方运动员的手抓把,场上裁判员可判指导处罚;
7.在竞赛过程中,一方主动使用膝盖或者腿部挣脱另一方运动员的抓握,可判罚指导处罚;
8.在比赛中,一方柔道运动员采用非正常式抓握(非正常式抓握包括手枪式抓握、口袋式抓握袖口、抓握对方腰带、同一侧抓握上身把位、交叉抓握对方把位),没有当即使用柔道技术动作进攻时,场上裁判员应视情况而定,给予施技者指导处罚;
9.在比赛中,施技方运动员采用双臂强制下压对方运动员,阻止对方柔道运动员做技术动作,自身还没有立即进行技术动作,将被视为有意阻挡对手进攻,场上裁判可以视情况判罚此名柔道运动员指导处罚;
10.在竞赛过程中,一方柔道运动员单脚踏出比赛垫子的界外,没有立即进行进攻或者立刻返回比赛垫子的界内比赛区,场上裁判员可以给予这名柔道运动员指导处罚;
11.在比赛中,一方柔道运动员进行熊抱技术动作时,如果只是轻触但没有真正的抓握住对方的衣襟去进行熊抱的进攻,场上裁判有权判定为犯规动作;
12.在比赛中,若一方柔道运动员为阻挡施技方柔道运动员进攻,试图用脚缠绕住施技方柔道运动员腿部,没有即刻进攻时,裁判员视情况而定,有权判其指导处罚;
13.在比赛中,一方柔道运动员故意拖延整理柔道服和腰带的时间,不听场上裁判员的指挥与提醒,场上裁判有权给予该名柔道运动员指导处罚;
14.在比赛过程中,如果一方柔道运动员使用自己的腰带或者衣襟缠绕住对方柔道运动员的脖颈,以手指作为绞技的工具,将被视为违规动作,场上裁判应给予施技者指导处罚;
15.若在比赛中一方柔道运动员将对方脚部控制拉直并同时施展绞技,或者是施技者仅仅只是紧拉受技者腿部伸直,场上裁判看见此情况以后应立即喊停,若施技者不听指挥,可以酌情给予施技者指导处罚;
16.对于在比赛过程中绕头不进攻的柔道运动员,场上裁判可以酌情给予指导处罚;
17.对于正在比赛中,但一只脚出界且不立即返回比赛赛区的柔道运动员,场上裁判员可以给予此柔道运动员指导处罚;
18.对于在比赛中故意阻止对方柔道运动员进攻,明显发力推对方柔道运动员出界的施技者,场上裁判可以判这名柔道运动员指导处罚。
1.在比赛过程中,柔道运动员被指导处罚一次或是两次,不能决定比赛输赢的最终结果,除非该柔道运动员被处罚三次,将会直接取消比赛资格;
2.在比赛过程中,如若双方柔道运动对抗时,其中一方为阻挡另一方进攻,为了防止自身倒地失分,主动地用自身的头部支撑柔道垫子进行防守,场上裁判看到后,可直接取消头部防守柔道运动员的比赛资格,判另一方柔道运动员获取胜利;
3.若在比赛中,一方柔道运动员使用河津掛投技技术动作攻击对方柔道运动员,场上裁判可直接取消施技者的比赛资格;
4.一方柔道运动员对另一方柔道运动员实施关节技技术动作时,有除肘关节以外在其他部位上使用关节技技术,裁判可以视情况而定,取消其比赛资格;
5.施技者在比赛中将摔倒在地的受技者掀起并砸回垫子,裁判可以直接取消施技者的比赛资格;
6.在比赛中无视场上裁判的指挥,使用不必要的呼叫,评论或诋毁对方柔道运动员或是裁判,场上裁判有权取消该名柔道运动员的参赛资格;
7.在比赛中,使用任何有可能危害或者伤害对方柔道运动员,特别是对方的颈部、脊柱的动作,或者有违背柔道精神的行为,场上裁判可以直接取消比赛资格;
8.在比赛中,若为了逃避与对方交手,在比赛场的界内乱跑等行为,将直接取消比赛资格;
1.比赛场地面积最小为[14](六)服装
柔道衣分为上衣、下衣(裤子)、腰带。上衣的长度要求遮盖住臀部,袖子长度要求稍微超过前臂的中部,袖口和前臂最粗的部位有5公分以上的空隙。下衣的长度要求稍微超过小腿的中部,裤腿和小腿最粗的部位必须有7公分以上的空隙。腰带,为了防止上衣散开,要打结束紧。结的两端须余有15公分的长度。比赛时,双方运动员要系不同颜色的标志带。柔道衣各部位的名称,有左里领、左前领、左里袖、左中袖、前腰带、左横带、左袖口、左内裆、裤腿口、左横领、后领、左后带、后腰带等。右面各部位名称与左面相同,只是有左、右之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