羽毛球比赛基本规则
一、场地与设备
羽毛球场呈长方形,其长度是13.40米,单打比赛球场宽度是5.18米,双打比赛球场宽度为6.10米。球场外面两条边线是双打场地边线,里面的两条边线是单打场地边线。靠近球网1.98米与网平行的两条线为前发球线。整个场地的丈量应从线的外沿计算,即所有的线都是它所确定区域的组成部分。
从球场地面起,网柱高1.55米。当球网被拉紧时,网柱应与地面保持垂直。网柱不应深入场地内。网应由深色质的细绳织成。网上下宽为760毫米;网的顶端用75毫米宽的白布对折而成,用绳索或钢丝从夹层中穿过;球网的两端必须与网柱系紧,它们之间不应有空隙。
二、羽毛球与球拍
羽毛球重量为4.74~5.50克,它是由16根羽毛插在半球形软木托上。球托直径25~28毫米,底部为球形。羽毛顶端围成圆形,直径为58~68毫米。
羽毛球拍有用木料、铝合金或碳素纤维等质地轻而坚实、并富有弹性的材料制作而成。球拍由拍柄、拍弦面、拍头、拍杆、连接喉组成羽毛球拍的框架;拍框总长度不超过680毫米,宽不超过230毫米。拍弦面长不超过280毫米,宽不超过220毫米。
三、基本比赛规则
在比赛中,一场比赛采用三局两胜制,一方先胜两局即结束比赛。在循环赛中通常要求打满3局,以利于统计比赛的循环赛名次。比赛不受时间限制先得21分即结束一局的比赛,然后交换场区,继续比赛。如在第三局(决胜局)中,某方先得11分时也要交换场区。
(一)比赛开始前应先挑边
赢方可以选择先发球或者先接发球,也可以选择在一个场区或另一个场区开始比赛。输方在余下的一项中选择。
(二)计分方法
1.每场比赛采取三局两胜制,每局比赛采用每球得分制;2.率先得到21分的一方赢得当局比赛;3.如果双方比分打成20比20,获胜一方需超过对手2分才算取胜;4.如果双方比分打成29比29,则率先得到第30分的一方取胜;5.首局获胜一方在接下来的一局比赛中率先发球;6.当一方在比赛中得到11分后,双方队员将允许有不超过60秒的间歇;7.两局比赛之间允许有不超过120秒的间歇。
(三)发球
合法发球。发出的球应向上飞行过网,如果未被拦截,球应落在规定的接发球区内(即落在界线上或界线内)。
1.一旦发球员和接发球员做好准备,任何一方不得延误开始发球;
2.发球员球拍头的向后摆动一旦停止,任何对发球开始的迟延都是延误;
3.发球员和接发球员,应站在斜对角的发球区界线以内,脚不得触及发球区和接发球区的界线;
4.从发球开始,至发球结束,发球员和接发球员的两脚都必须有一部分与场地的地面接触,不得移动;
5.发球员的球拍,应首先击中球托;
6.发球员的球拍击中球的瞬间,整个球应距地面不得高于1.15米;
7.自发球开始,发球员挥拍必须连贯向前,至发球结束;
8.发球员发球时,应击中球。
一旦运动员站好位置准备发球,发球员的球拍头开始向前挥动,即为发球开始。一旦发球开始,发球员的球拍击中或未能击中球,均为发球结束。发球员应在接发球员准备好后才能发球,如果接发球员已试图接发球,即视为已做好准备。双打比赛发球时,发球员和接发球员的同伴应在各自的场区内。其站位不限,但不得阻挡对方发球员或接发球员的视线。
单打发球方得分的分数为零或双数时,双方均在右区发球、接发球,分数为单数时均在左区发球、接发球。双打中,发球队员和接发球队员的站位同单打当发球方得分时,该发球队员应换至另一发球区继续发球,但接发球方队员位置不变。任一方获得发球权时,由位于左区(本方得分为单数时)或右区(本方得分为双数时)的球员发球。双打比赛,除发球和接发球外,任何球员都可还击。
(四)比赛中常见的违例
1.不合法发球。
2.球发出后:(1)停在网顶;(2)过网后挂在网上;(3)被接发球员的同伴击中。
3.比赛进行中,球:(1)落在场地界线外(即未落在界线上或界线内);(2)未从网上越过;(3)触及天花板或四周墙壁;(4)触及运动员的身体或衣服;(5)触及场地外其他物体或人;(6)被击时停滞在球拍上,紧接着被拖带抛出;(7)被同一运动员两次挥拍连续两次击中,但一次击球动作中球被拍框和拍弦面击中不属“违例”;(8)被同方两名运动员连续击中;(9)触及运动员球拍,而未飞向对方场区。
4.比赛进行中,运动员:(1)球拍、身体或衣服,触及球网或球网的支撑物;(2)球拍或身体,从网上侵入对方场区(击球时,球拍与球的接触点在击球者网这一方,而后球拍随球过网的情况除外);(3)球拍或身体,从网下侵入对方场区,导致妨碍对方或分散对方的注意力;(4)妨碍对方,即阻挡对方随球过网的合法击球;(5)故意分散对方注意力的任何举动,如喊叫、做手势等。
5.运动员严重违犯或屡犯“比赛连续性、行为不端及处罚”中的规定。
(五)重发球
“重发球”时,该次发球无效,原发球员重新发球。以下情况为“重发球”:
1.发球员在接发球员未做好准备时发球;
2.发球过程中,发球员和接发球员都被判违例;
3.发出的球被回击后的对击中,球停在网顶或球过网后挂在网上;
4.比赛进行中,球托与球的其他部分完全分离;
5.裁判员认为比赛被干扰或教练员分散了对方运动员的注意力;
6.司线员未看清,裁判员或即时回放系统也不能做出裁决时;
7.意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