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球比赛基本规则
一、局分
(一)常规局
在常规局的比赛中,应首先报发球运动员的得分,计分如下:
无得分——0
第一分——15
第二分——30
第三分——40
第四分——本局比赛结束
若两名运动员/队都得到三分,则比分为“平分”。“平分”后如果一名运动/队得分,则比分为“占先”,如果“占先”的这名运动员/队又得分,他便赢得了这一局;如果“占先”后是另一名运动员/队得分,则比分仍为“平分”。运动员/队需要在“平分”后连续获得两分,才能赢得这一局。
(二)平局决胜局
在平局决胜局中,使用数字0、1、2、3等进行计分。首先赢得7分并净胜对手两分的运动员/队赢得这一局和这一盘。必要时决胜局必须持续进行,直到一方运动员/队净胜对手两分为止。
轮及发球的运动员在平局决胜局中首先发第一分球,随后的两分由他的对手发球(在双打比赛中,对方队中轮及发球的运动员进行发球)。此后,每一名运动员/队轮流连续发两分球,直到平局决胜局结束(在双打比赛中,队内发球顺序应与该盘发球顺序相同)。
在平局决胜局中应当轮及首先发球的运动员/队,在下一盘的第一局首先接发球。
二、盘分
盘分有不同的计分方法。主要的计分方法是“长盘制”和“平局决胜制”两种。比赛中可以使用其中任何一种计分方法,但必须在赛前宣布。如果使用的是“平局决胜制”的计分方法,还必须声明决胜盘将采用的是“平局决胜制”还是“长盘制”。
(一)“长盘制”
先赢得6局并净胜对手两局的运动员/队才赢得一盘。一盘必须持续进行,直到一方运动员/队净胜两局为止。
(二)“平局决胜局制”
先赢得6局并净胜对手两局的运动员/队才赢得一盘。如果局分达到6:6时,则需进行“平局决胜局”。
三、赛制
比赛可以采用三盘两胜制,先赢得两盘的运动员/队赢得比赛;或采用五盘三胜制,先赢得三盘的运动员/队赢得比赛。
四、发球员和接发球员
运动员/队应当分别站于球网两侧。发球员是指发出第一分球的运动员,接发球员是指准备回击发球的运动员。
五、站位和发球的选择
在准备活动开始前,通过掷币的方式决定比赛时第一局的站位、发球/接发球权。掷币获胜的运动员/队可以选择:
a.在比赛的第一局中发球或接发球,在这种情况下,对手应选择第一局的场地站位;
b.选择比赛第一局的场地站位,在这种情况下,对手应选择发球或接发球;
c.要求对手作出以上任意一种选择。
六、交换场地
运动员应在每一盘的第一局、第三局和随后的每一个单数局结束后交换场地。运动员还应在每一盘结束后交换场地,但当一盘结束后双方所得局数之和为偶数时除外,在此情况下运动员须在下一盘第一局结束后交换场地。
在平局决胜局中,运动员应在每6分后交换场地。
七、发球次序
在常规局结束后,该局的接发球员在下一局中发球,该局的发球员在下一局中接发球。
双打比赛中,在每一盘第一局开始前,由先发球的一队决定哪一名运动员先在该局发球。同样,在第二局开始前,他们的对手也应当决定由谁在该局先发球。第一局发球员的搭档在第三局发球,第二局发球员的搭档在第四局发球。这个轮换次序一直延续到该盘结束。
八、双打的接发球次序
在每一盘的第一局,首先接发球的一队要决定哪一名运动员在该局的第一分接发球。同样,在第二局开始前,他们的对手也应当决定哪一名运动员在该局的第一分接发球。第一分接发球运动员的搭档应当在本局的第二分接发球,这一次序一直延续到该局和该盘结束。
接发球员接完发球后,该队中的任何一名运动员都可以回击球。
九、发球动作
在即将做出发球动作前,发球员必须静止站在底线后(即远离球网的一侧),双脚位于中点的假定延长线和边线的假定延长线之间。
然后,发球员应当用手将球向任何方向抛出,并在球落地前用球拍将球击出。在球拍击到球或挥空的那一刻,视为整个发球动作已经完成。对于只能使用一只手臂的运动员,可以用球拍完成抛球。
十、发球程序
在常规发球局中,发球员在每一局都应当从场地的右半区开始,交替在场地的两个半区发球。
在平局决胜局中,第一分球应当从场地的右半区发出,然后交替在场地的两个半区发球。
发出的球应当越过球网,在接发球员回击发球之前落到对角方向的发球区内。